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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战略眼光看待甲醇汽油推广

2013-03-01 02:57:44

2010-8-1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胡迁林:国内一些地方的煤化工发展,确实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已经发布的我国煤化工产业政策和石化产业调整指导意见。甲醇要严格控制产能总量,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电石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未来3~5年不得新建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发下游产品,缓解产能过剩。推广甲醇车用燃料是发展甲醇下游产品的一条途径,要加快《车用燃料甲醇》和《车用甲醇汽油(M85)》两个国家标准的实施。内蒙古甲醇资源丰富,目前区内没有油田和大炼厂,发展甲醇车用燃料有前景。
  全国醇醚燃料及汽车专委会西安试验检测中心主任刘生全:作为一种战略资源,石油这种产品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到,或者说有钱就能买到的,它往往牵涉政治、经济与军事等深层次问题。目前我国进口的石油大部分要通过我们没有丝毫控制权的马六甲海峡运送,一旦遇到地区冲突,运输安全便很难保证。这次美韩大规模军演,美国派来的3艘核潜艇就全部部署在我国这条进口油路上。因此,必须站在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看待甲醇汽油的推广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当国际油价上涨时,我们可以减少进口,用醇醚燃料替代石油;而当国际油价下跌时,我们可以大量采购,搞好石油战略储备。
  全国醇醚燃料及汽车专委会副秘书长降连葆:醇醚燃料是由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过渡的最可行、最现实的选择,充分体现了以煤为主的国情。醇醚燃料的相关争议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因此,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只是“消防队”,出现问题才去查处。其实,二甲醚的炉灶、储罐等系统的标准都在编制,但由于第一个标准,即产品应用的国家标准都还没有出来,所以后面的相关标准也就谈不上出台。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争议的问题作出客观鉴定。《车用甲醇汽油(M15)》国家标准上报稿已经完成,经专家讨论后将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核通过。目前山西、陕西、四川、宁夏、甘肃和内蒙古有关企业正在探讨共建6省区煤基醇醚燃料试验示范区问题,通过联片的方式推广甲醇汽油。
  中投顾问公司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甲醇汽油的优势显而易见,并已在山西推广使用接近10年,在浙江的试点也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国家甲醇汽油的使用标准却迟迟未出台,可见国家对甲醇汽油的推广使用比较慎重。
  首先,甲醇汽油对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具有腐蚀作用。美国的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等汽车制造商在用户手册中明确表示:使用甲醇汽油的车辆发生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在我国要推广甲醇汽油,对汽车的金属材料和橡胶材料提出了较高要求。
  其次,甲醇遇水易分层,所以在使用甲醇汽油时,对车辆油箱、输油管等设备的密封性要求较高,甲醇汽油在储运过程中的防水工作也要执行到位。
  再次,甲醇是有毒性物质,使用不慎易对人体造成伤害。这就要求甲醇汽油的生产、运输、销售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操作。
  最后,在市场销售方面,目前除山西与中石化、中石油合作共同销售甲醇汽油外,浙江衢州的甲醇销售渠道有限,只有6家民营加油站在销售甲醇汽油。可见,甲醇汽油尚在夹缝中求生存,销售渠道有待拓宽。甲醇汽油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还需政府在市场推广上给予支持。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甲醇汽油的标准要尽快统一。否则,使用甲醇汽油的车辆就只能在本省内行驶,出了省就可能无油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