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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组织开展申报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区)的通知

发布区域:上海

2013-03-11 03:40:00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日期:2012-04-22

关于组织开展申报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区)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2033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建设交通委、环保局、农委:  
    
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10-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连续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参见附件2)等重要文件,并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第一批城市(区)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本市闵行区入选并获得了国家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18号,以下简称《通知》,参见附件1),决定扩大试点覆盖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再选择一批城市(区)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为做好本市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此次拟申报试点备选城市(区)的区县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具体参见发改办环资[2012]718号):
  
    
(一)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或初步形成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相关政策机制。
  
    
(二)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餐厨废弃物收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三)已建设或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技术工艺路线成熟,资源化产品投入产出效益较好,质量安全可靠。
  
    
考虑到国家将对试点城市(区)规划建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并予以一定资金扶持,申报单位要分析规划项目的实施可行性,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
  
    2
、项目土地、规划、环保等审批及招投标应符合相关要求,并能按时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其中,项目用地应为企业自有土地,不得以租地形式开展项目建设。
  
    3
、考虑到国家对实施方案评估及扶持资金下拨有一定的周期,按照国家对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要求,各单位对于计划纳入实施方案的规划项目,应充分考虑其建设周期,应保证项目在2013年仍有一定建设内容及投资量。
  
    
二、申报组织
  
    
(一)区县自荐
  
    
经报本区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在征求本区县建设交通委、环保局、农委意见基础上,联合行文上报自荐本区县作为本市的试点备选城区。报送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自荐文件。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经报本区县政府批准同意的联合行文上报自荐文件。
  
    2
、工作情况。包括本区县基本情况;近几年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资源化利用项目规划、建设情况;已经施行或采取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财税支持、政策措施等;开展试点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尤其要突出强调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及技术工艺路线、资源化产品及其市场定位等方面的内容。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市或本区县已经出台或拟出台的针对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法规规章、发展规划、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土地部门审批文件或意见、环评批复意见、其他批复性或许可性文件,上述文件尚未办理或取得的可在630日前补交;以及项目收费政策、经费保障等。
  
    
(二)市级初审
  
    
市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将会同市建设交通委、环保局、农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组织力量对自荐区县进行遴选,并充分听取自荐区县政府及相关上报部门的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之上,联合行文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
  
    
三、申报时间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请于2012510日前,将本区县申报材料(一式六份),联合行文上报市发展改革委、绿化市容局、财政局。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自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欧阳斌    23113499     63585509(传真)
 hzc@shdrc.gov.cn  
    
市财政局经建处
  
    
陈广瑛54679568-15134   54906127(传真)
  
    
市绿化市容局环卫管理处
  
    
孙元海    52567262     52567403(传真)
  

    
附件: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718号)
  
    2
、《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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